克州财政局学习贯彻《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 情况简报

发布时间:2026-08-18|来源: 克州财... |浏览次数:140|专栏: 克州动态 分享到:

      为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6年版)〉〈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要求,克州财政局于2026年8月12日,在三楼视频会议室进行专题学习,严格对标通知要求明确执行举措,确保财政领域信用管理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切实将制度要求转化为信用治理实效。

      专题学习会上,分管领导逐条梳理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范围,逐项解读失信惩戒措施的适用情形、法规依据与权责边界,重点强调“目录外无信息、清单外无惩戒”的刚性原则,从源头上统一政策口径、规范执行标准。通过原文传达文件精神,财政干部深刻认识到,实行目录清单制管理是规范信用信息归集、约束失信惩戒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核心制度安排。

      下一步,克州财政局将坚持以通知要求为根本遵循,全程对标、从严落实,更好发挥信用建设在规范财经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支撑作用。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6年版)》为唯一标尺,全面梳理财政领域信用信息事项,明确各环节操作规范,坚决杜绝目录外信息归集,做到“目录之内全覆盖、目录之外零新增”。严格对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6年版)》,明确每项措施的适用对象、实施流程与责任科室,所有惩戒行为严格限定在清单范围内,严禁增设惩戒事项、扩大惩戒范围。坚持过惩相当原则,区分失信行为性质、情节与危害程度实施差异化约束,规范失信认定、权利告知、陈述申辩、惩戒决定全流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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