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医保局组织学习落实全国公共信用基础目录及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 深化医保 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6-08-17|来源: 克州医... |浏览次数:47|专栏: 市内动态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规范医保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使用及失信惩戒全流程管理,健全完善医保基金信用监管体系,提升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监管水平。近日,克州医保局组织业务、基金监管岗位人员开展专题集中学习,深入研学《全国公共信用基础目录(2026年版)》《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6年版)》文件精神。

      会上,对两份目录清单核心内容开展专题解读,重点围绕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边界、信息采集范围、失信惩戒适用情形、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修复等关键条款进行学习。结合我州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欺诈骗保线索核查、失信信息归集上报等实际业务开展对照讲解,厘清医保工作中哪些信息可以纳入公共信用记录、哪些惩戒措施可以依法实施,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惩戒、目录之外无信用信息工作要求,坚决杜绝超范围归集信息、滥用惩戒措施等履职风险。

      通过学习,全体参训人员进一步明晰医保领域信用监管工作要求,深刻认识两份目录清单对规范基金监管、保护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依法用信、审慎用信工作理念。参会人员结合基金核查、信用评价、线索处置等岗位实际开展交流研讨,梳理工作当中存在的风险点,推动政策规定与业务实操紧密结合。

前期,我局已将清单涉及医保领域相关内容,融入医保“明白人”宣传、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等已开展的常态化宣传活动,面向定点医药机构、参保群众做好政策解读普及。

      下一步,克州医保局将抓好本次清单学习成果转化。一是严格对照目录清单,规范定点医药机构信用信息采集、记录、报送流程,做实医保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二是在基金监管核查工作中,准确适用失信惩戒措施,落实信用告知、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相关工作。三是指导各县(市)医保部门同步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统一全州业务执行口径,将信用制度全面融入医保基金监管全流程。四是持续用好现有宣传载体,把信用监管相关政策贯穿日常宣传工作,巩固前期宣传成效。以规范化信用监管守好群众医保“看病钱、救命钱”,推动克州医保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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